2002年10月25日,吴健到某杂志社应聘时,在其填写的简历上虚构其妻周冰系国务院一级秘书、其妹系在读研究生,并向被害人王某虚构了其妹与国家某领导人的秘书关系好的事实。后吴健与他人预谋,谎称能够请某国家领导人为王某题字。2002年11月3日,吴健在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其的租住地,在王某提供的签字簿上,由吴健自行书写了内容为:“中国××报道某国家领导人二○○二年十一月三日”的题字,并于次日由他人冒充国家领导人的秘书,将该签字簿送到王某处,先后两次骗取王某人民币8万元,并从王某处获取花瓶11个。
2003年8月间,吴健还谎称能请某国家领导人帮助被害人田某的弟弟恢复公职,后由他人继续冒充国家某领导人的秘书,以办事需要经费为由,3次骗取被害人田某人民币10万元。作者: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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