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区分了野生和人工驯养是个进步。
”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处的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对野外的、驯养繁殖的没有分类予以指导和区别采取管理措施。而在最新颁布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对不同来源、不同性质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研究制定分类指导管理措施,建立有效的市场准入机制,为合法进入市场的野生动植物及产品提供宽松、便捷的条件。
《指导意见》也强调,大力推行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对公布的野生动植物重点产品,通过统一标识管理措施予以市场准入。对列入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54种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分期分批纳入标识管理范围。
上海特种养殖协会秘书长丁鼎立告诉记者,经过sars和禽流感事件的打击之后,上海特种养殖行业显得不太景气。最新下达的这份指导意见对特种养殖业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不过,据上海野生动物保护站的有关人士介绍,蛇、青蛙、蟾蜍并不在“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养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这三种动物被列入《国家三有(有益、有经济价值、有科研价值)物种名录》中,上海产的这三类动物更是属于“上海市重点保护动物”,不允许捕食。 (记者陈抒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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