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的外埠人才引进政策原来只限于高级专家、高级文体人才和高科技企业的雇员。但海淀区近日出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人事人才服务暂行办法》,把人才引进的标准进一步降低:凡是在海淀区所属人才机构进行人事代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所聘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只要具有本科学历并且有高级职称或45岁以下、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就可申请人才引进,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此外,这些非公组织还可以在规定的政策范围内,接收普通高校非京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它们的雇员中,只要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就可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为了更好地为海淀区的非公组织服务,《暂行办法》还在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职称评审、人才资金资助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规定。(记者 雷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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