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国2003年内拖欠问题已基本解决,2003年以前拖欠的171亿元已偿付146亿元,偿付比例为86%,其中天津、上海两市已全部完成清欠任务,北京清欠已达95.29
%。
但目前还有4个地区偿付比例甚至不到60%,同时,为确保在2005年春节前全部偿付目前仍在拖欠的25亿元农民工工资,建设部要求加大了治理力度,要求各地要对拖欠的工程逐个排查,政府工程要带头偿还,否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建设部还要求,分包单位确实无力偿付的,总包单位要先行垫付,并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凡是因包工头携款潜逃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使用该包工头的分包企业先行垫付;建立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制度。 (记者/王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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