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严打非法销售境外保单,将采取四个措施。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对辖区内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及早发现问题。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和重要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各司其职查处案件,对于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各级公安机关应予立案侦查,对于不构成犯罪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保险监管机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据了解,近年来,设立于香港、澳门等地区的一些境外保险机构及其代理人,非法在广东、福建、上海、江苏等沿海地区销售境外保险产品,并逐步向内地省市蔓延。这些非法经营活动游离于我国保险市场监管之外,严重扰乱我国的金融秩序,给投保人的资金安全和生活保障带来隐患,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洗钱提供了便利条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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