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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原女公安局长包庇色情场所被双规 图
2024-05-19 15:55    3916    中华厨具网

进入12月,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原局长安惠君案仍扑朔迷离。罗湖区政法委多名高层向记者证实,10月8日前后,深圳市纪委以安惠君担任罗湖公安分局局长一职期间,涉嫌“买官卖官、包庇色情场所并收受巨额贿赂”正式对她实施“双规”。随后,近20名公安系统干部被纪检部门传讯,目前至少有7名被传讯者已被“双规”。

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11月下旬,该院已立案审查安惠君,这意味着安惠君案已启动司法程序。深圳市纪委对此案三缄其口,称安惠君仍处调查阶段,不便接受记者采访。

安惠君于2003年3月底已调离罗湖区公安分局,“双规”之前担任深圳市政府口岸办副主任(副局级)。值得一提的是,她是继1999年彭虎案之后,又一落马的罗湖区公安分局局长。

“8·31事件”牵出安惠君

从罗湖公安分局传出的信息表明:安惠君被“双规”,与深圳8月31日发生的一起山体滑坡事件(以下简称“8·31事件”)有关。

一位接近深圳市纪委办案组的人士证实,有关部门正是在调查“8·31事件”时,发现事件当事人与安惠君之间存在不正常的经济往来。

据媒体报道,今年8月31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二线关内侧的长排村,一堵挡土墙因山体滑坡而倒塌,一对湘籍母子在事故中身亡。此事件引起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彻查。

据事后披露的消息,事故诱因之一就是该地区大量违规建筑的出现,而这些建筑的地基对挡土墙产生了影响。

11月29日,事发已近3月,记者看到事故现场仍被封锁,并有保安巡逻。位于事发现场周围的7栋楼房已贴上龙岗区政府的封条。上述楼房均为8层以上的住宅楼,接近调查组的一位知情者介绍,这些楼房均为私房,其投资者是罗湖公安分局系统的三名中层干部,投资额高达千万元。

罗湖分局东晓派出所一位巡警介绍,长排村住宅楼基本为外来打工者租住。由于此地为龙岗区、罗湖区沿深圳特区管理线的交汇处,其行政管理权属一直没有得到落实,故长期存在着关系不顺、界线不清、权责不明等问题。

一个怪现象是,本应隶属于龙岗区的长排村,其主要出入口却朝着罗湖区,住户多数不愿接受龙岗区管理,不肯到龙岗区报户办证。这里的一个住户因此认为,罗湖警官在龙岗违规建私房,“一点也不奇怪”。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此次发生挡土墙倒塌事件中的长排村地段,原为某制药公司征用的工业用地,后来该公司涉嫌擅自将土地卖给他人建私房,未在龙岗区国土分局办理报建手续而被有关部门调查。

接近深圳市纪委办案组的知情人透露,上述三名公安干部建私房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利用罗湖公安分局财政体制改革之机私分了原派出所“小金库”的近千万元资金。此三人供认,私分的资金一部分用于建私房,另一部分用于跑官买官。拔出萝卜带出泥,作为其原任上司的原罗湖公安分局局长安惠君,也因此东窗事发。

罗湖区政法系统一位官员表示,其实纪检部门早已注意到安惠君。自今年年初,便有基层民警逐级向纪检部门提交检举信,指控安惠君利用深圳市改革公安系统之机牟取巨利。而“8·31事件”就成了安惠君案发之导火索。

这位官员介绍,广东省纪委派专员与深圳市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惠君涉案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据介绍,10月8日左右,深圳市纪委调查人员来到安惠君办公室宣布对其实施“双规”,并当即将安惠君移往东莞隔离审查;在罗湖公安分局各下属单位,由安惠君一手提拔的多名中层干部亦被带走。

今年11月4日,由中纪委组织的“中南地区纪检监察工作联系点座谈会”在深圳召开。知情者透露,有高官在会上痛陈安惠君案,直言“群众对她的问题反映很强烈,一定要严查”。

机构改革中的权钱交易

知情者介绍,今年初,一份来自深圳某基层派出所的检举信呈至各纪检部门,举报安惠君利用深圳市改革公安系统之机牟取巨利。

信中所举之改革,始于2002年年初,按“派出所不跨街道办事处设置”的原则,一个街道设立1至2个派出所,一个镇设立1至3个派出所。

罗湖区政法委一位知情人士介绍,整合后的派出所由原来的科级升为副处级。

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2002年9月,深圳派出所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全市派出所总数从185个撤并为103个,其中,罗湖区由原来的25个变为8个(现为10个)。

熟知内情者表示,此次改革也使安惠君借机大肆受贿。部分公安干警为了保位子、争位子,竞相向顶头上司送钱。而持竞聘生杀大权的安惠君,对此则一一笑纳。

事实上,“8·31事件”中那三名涉案干部,因其所在派出所被撤并,也无一例外地加入了“保位子、争位子”的行列。

安惠君共收受多少贿赂,坊间说法不一,有人称此次安惠君案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但这种说法没有得到官方的认可。

深圳某媒体一位政法记者介绍,罗湖分局共有警员1500名左右,其中约500名为副科级以上干部,而改革只是将中层干部的位置换一换,“这应了一句老话:要致富,动干部。”

涉嫌收受娱乐场所贿赂

接近深圳市纪委办案组的人士透露,调查组发现安惠君及其下属利用职权收受辖区内娱乐场所的贿赂,在扫黄、严打和缉毒时网开一面。

根据官方统计,罗湖区共有大型歌舞娱乐场所130余家,小型娱乐休闲场所更是数以千计,其中罗湖商业城、东门步行街等窗口地区,一直为深圳扫黄打非的重点区域。

在2000年3月15日召开的全市社会治安整治工作会议上,深圳市公安局要求深圳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一律不能超过凌晨1点钟。否则辖区内的各警方负责人按失职论。

但罗湖区政法系统多名老干部证实,安惠君对市公安局“并不怎么买账”,故市局提出的“娱乐场所凌晨1点关门”的要求在罗湖并未得到贯彻。

罗湖分局东晓派出所一位警官也证实,该区一向重视抢、盗及重大命案,而对黄、赌、毒则相对次之。

曾在罗湖区某娱乐城任要职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介绍,罗湖分局有警官曾按月向辖区某些经营色情业者收取“保护费”,费用在1万至10万元不等,也有按年费计算的。

这位人士表示,另一名由安惠君一手提拔的下属,还充当不良娱乐场所的“法律顾问”,获取一定报酬以包庇其经营黄、毒等非法活动。

这位人士介绍,安惠君及其亲近下属在辖区扫黄打黑的过程中,对于向其行贿的娱乐场所网开一面,成了一些不良娱乐场所的保护伞。

2002年4月,安惠君以罗湖公安分局局长的身份与所属科、所、队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同期,罗湖区公安分局与全区110家歌舞娱乐场所签订了《禁毒责任协议书》。

罗湖公安系统有人士表示,安惠君实际自己带头打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至于《禁毒责任协议书》,则成了不良娱乐场所花钱购买的“护身符”。

深圳市检方婉言谢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称有关安惠君包庇色情场所并收受贿赂的指控仍在调查,具体金额仍在核实。

女公安局长的“升迁奇迹”

在安惠君担任罗湖区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公安系统内人士对她的评价褒贬不一。

“她主持下的罗湖公安分局的硬件建设,如利用网络破案等,不仅分局干部有目共睹,且在全国闻名。”一位人士并不讳言安惠君的成绩。

资料显示,安惠君上任局长后的1999年,罗湖公安分局获“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当年积累的“警校共建”经验,得到团中央、公安部的肯定后一度在全国推广。深圳一家主要媒体曾刊发长篇通讯,称安惠君为“有魄力有胆识的女儒将”。

持否定态度者则表示,安惠君善做表面文章,“对上笑容满面,对下威风八面”。

罗湖区政法委一位官员说,安惠君口无遮挡,骂起人来从不讲分寸。而且其主持政治思想工作时,系统内反对者颇多。

这位官员讲了一个事实来佐证:1997年,即安惠君担任罗湖公安分局政委并主持分局全面工作时,大搞反腐思想教育培训班。当时决定办三期,每期三天。由于培训班选址深圳某豪华山庄,此事被当地媒体曝光,该班开了两天就被迫取消。

罗湖区政法委一位知情人士介绍,现年约50岁的安惠君,1991年即来深圳工作。

据介绍,安惠君原为河北省某县公安局一个副局长,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她在公安部学习一段时间后,被派至深圳市公安局挂职锻炼。

安惠君先被安排到市公安局三处工作,后调任罗湖公安分局治安队任普通科员。知情者回忆,因治安队为科级单位,安惠君对此颇有情绪。后经市局协调,安惠君升为科长,并享受副处级待遇。

安惠君与时任罗湖分局局长彭虎不和,是众人皆知之事。

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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