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务之急是扭转股市持续低迷的现状,使某些过低的股票价格回归到合理的水平,给广大的投资者以合理的回报,恢复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这是诸多矛盾中的主要矛盾。当前股市不仅要止跌回稳,还必须要有一个与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相适应的长期稳定的慢牛行情
○可以从四个方面去理解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紧迫性和现实意义。一是持续稳定投入长期资金、支持经济建设的客观需要;二是企业改革的迫切需要;三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发展商业保险的迫切需要;四是对外开放的需要
○政府各部门在制定涉及资本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时,一定要考虑到资本市场的敏感性、复杂性和特殊性,考虑到是否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尤其要解决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两者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
○国际上并不存在统一的估值标准;同各国和地区的股市估价作比较时,不能把综合指数同成份指数相比较,混淆或偷换概念。例如上证50指数成份股目前市盈率仅15倍左右,已低于美、英、法、德、日等国的成份指数样本股的市盈率。就综合指数加权平均市盈率而言,上证综指目前是22倍左右,也低于国际成熟股市
○不抓股市的止跌回稳,不给证券公司创造正常生存的空间,只顾埋头解决证券公司的违规问题,必定是事倍功半,不可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详细)))
中国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指导原则
新华网北京12月8日电 (记者 江国成)中国证监会8日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以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鼓励其通过网络服务方向股东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议案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同时征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除现场会议投票外,上市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符合前款要求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详细)))
中国证监会出台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新华网北京12月7日电(记者 江国成)中国证监会7日发布了旨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文件《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赋予了中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发言权和表决权,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提高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要求,鼓励上市公司分红,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 详细)))
社会公众股东可否决五大事项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试行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制度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东以股抵债,重要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上市公司发展中对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等五大事项,必须经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
○上市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若干规定》所涉及的上市公司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以股抵债、境外分拆上市等事项,上市公司已公告股东大会通知但尚未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严格执行《若干规定》关于公司重大事项需由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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