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目前有62所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50余万人,其中中央部委属高校近12万人。据初步统计,全省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约有11万余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20%以上,其中特困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左右。近年来,陕西省通过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办法解决高校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特别是在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1999年以来,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1.8亿元,共资助近2.2万余名贫困大学生。
2004年是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颁布和实施的第一年,新政策在总结前几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原有的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机制、风险防范、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学校和学生在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工作中的责任,不仅改变了以往财政贴息方式并延长了还贷年限,还改革了对经办银行的确定办法,要求全国各地建立和完善贷款偿还的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
陕西省主管教育的副省长朱静芝说,陕西是高教大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数比较大,解决好这部分贫困家庭学生的生活和学习问题,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也关系到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多方配合,认真抓好国家助学贷款按新机制运行的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好高校贫困学生经济困难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完)
(责任编辑:成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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