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人民陪审员明年五一上岗 法官不能影响陪审员
2024-05-19 15:39    471    中华厨具网

据最高法副院长姜兴长介绍,法官可以进行法律提示或引导,但绝不可以用自己的意见影响人民陪审员。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目前,最高法已经排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时间表:明年1月至2月,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预选工作;3月至4月,集中培训人民陪审员的预选人员,通过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后,在5月1日生效时能统一上岗。

人民陪审员任期5年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陪审活动前必须经过培训。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5年,缺额依法定程序增补,任期届满后自动免除。

《实施意见》强调,基层法院制定人民陪审员执行职务的考核办法,要征求同级政府司法行政机关意见。考核内容包括陪审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等。

选拔要过“道德关”

最高法副院长曹建明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表示,各基层法院应优先考虑提名那些文化素质高,特别是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公民,把好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关。同时,要认真审查推荐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条件,尤其是要严格把握“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这一道德标准。

法官不能影响人民陪审员

最高法副院长姜兴长18日强调,要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法官必须尊重人民陪审员的审判权。审判活动中,法官可以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提示或引导,但绝对不可以就认定案件事实和具体适用法律加以暗示,以自己的意见影响人民陪审员,更不可以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另一方面,要制定相关规定,如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不得私下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泄露审判秘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等,保证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的公正性。同时,要积极探索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管理的机制,严格管理,确保人民陪审员真正发挥作用。

最高法成立人民陪审员工作组

曹建明介绍,为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日常联络和管理,最高法已成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有关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筹备、协调和组织,指导地方法院开展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各项工作。他要求,各级法院内部都要确定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人民陪审员的联络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记者廖卫华)

东部优秀法官培训西部法官

最高法副院长表示,这一做法将继续下去

记者昨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为提高西部法官素质,最高法今年从东部法院选调了60名优秀法官组成讲师团,到西部基层法院讲授法律专业知识和审判实务技能,努力提高基层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据了解,目前已培训西部一线法官5万余人次,取得良好效果。最高法副院长曹建明表示透露,东部优秀法官培训西部法官的做法今后将继续加强并坚持下去。

此外,为解决少数案件裁判不公、少数法官形象不佳的突出问题。从今年5月起,全国法院深入开展了“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针对教育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普遍建立、实行了警示教育、诫勉谈话、廉政档案等制度。

曹建明介绍,今后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的重点有5个: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研究死刑复核权的依法统一行使;深化审判监督程序改革,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工作在依法纠正错误裁判,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具体办法,规范巡回审理工作,继续探索简化审判程序,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推进诉讼收费制度改革;制定人民法院技术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逐步理顺专门法院的管理体制;从人员组成、组织结构、议事规则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记者廖卫华)0

【】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力求安全及时、准确无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对其观点赞同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本网转载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电话:4007-1100-10

扫码在手机上查看

手机站

微信小程序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