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共同的发财梦,4个河南小伙子在虚拟空间里制造了中国网络贩黄第一案。
记者今天9时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公安部督办的网上贩黄一号案已有了终审结果,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梁宏彬、李宇飞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5千元;判处于剑浩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陈栋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5千元。
25岁的网站工程师梁宏彬与李宇飞于2004年5月间,合谋建立网站牟利。后二人共同租用北京立诚时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一台ip地址为211.167.73.73的服务器,通过使用北京易商慧点科技有限公司短信注册收费特服号码:1212705,建立短信注册收费联盟。
在与于剑浩协商后,将于剑浩注册的、由陈栋放置20余部淫秽影片的www.17gan.com 等网站放在该服务器上,利用互联网进行传播,达到牟利的目的。截至2004年7月12日,www.17gan.com网站上淫秽影片的点击量达到16000余人次,经营网站非法所得人民币16000余元。(记者 孙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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