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村固体废物污染日益严重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份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应当将农村固体废物纳入整个城乡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在法律的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多数意见认为,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废物和农村垃圾所造成的污染问题已经非常突出,国家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专家认为,考虑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基础设施薄弱等实际情况,对农村固体废物的管理应当先提出原则要求,逐步实现合理利用和安全处置。因此法律没有针对农村生活垃圾规定处罚条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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