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2017年第1批: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主要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室内加热器产品,经检验,共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达16.7%。
这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室内加热器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在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共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
来源:小家电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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