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对30类产品实施国家免检制度,分别是轴承,黄酒,方便面,饮料,罐头,饲料,化肥,粮油加工机械,文具,家具,组合音响,电动剃须刀,不锈钢餐具,人造板(木地板),照明设备,旅游鞋,服装(休闲服,童装,袜子),丝绸制品,取暖器,采暖散热气,太阳能热水器,注塑机械,管材,有色金属及稀土产品,磁性材料,电机,电线电缆,变压器,车用润滑油,汽车零配件。
另外,国家质检总局还将对电视机,小麦粉等24类产品免检有效期满的企业开展重新申请工作。2002年获得国家免检资格的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皮鞋,尿素,钢筋,水泥,微型计算机,微波炉,婴幼儿配方奶粉,合成洗衣粉,吸油烟机,卫生巾,羊绒衫,葡萄酒,小麦粉,大米,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火腿肠,灭菌奶,瓶装饮用水,等24类产品,450家企业今年免检有效期满,按照免检不搞终身制的原则,这些企业要想继续获得免检资格,须重新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经审查,符合免检有关条件要求,再次给予免检资格。
国家质检总局明确表示,2005年的免检工作以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支持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为重点,并继续坚持不收取任何费用,严格审查,宁却毋滥等原则。
【】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力求安全及时、准确无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对其观点赞同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本网转载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电话:4007-1100-10
扫码在手机上查看
手机站
微信小程序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