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水产品销售迎来高峰。为全面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重大决策,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1月26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冬春季长江禁捕专项行动。
1月26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首先来到好邻里安民生活中心。此时,正是市场交易最为繁忙时间,水产区几乎每个摊位上都围满了顾客。执法人员挨个摊位查验经营户的进货票据,叮嘱他们不得采购和销售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不得采购和销售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不得采购和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
接着,该局执法人员又来到采石第一楼和金满船渔港两家饭店,查看店内是否张贴带有“江鲜”字样的广告,检查水族箱里的鱼是否为长江鱼,并仔细核对进货票据。执法人员提醒店主不得经营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
据了解,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我市启动为期两个月的冬春季长江禁捕工作专项行动。行动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名称中含有“捕捞”“湖鲜”“江鲜”“水产”“渔港”等字样的企业进行信息摸排;同时,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加强监管,加大广告监测力度,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全面净化水产品广告市场环境。
两节期间,市市场监督局还加大了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集)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商超和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和稽查力度。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23人次,检查市场主体2余家次,共发现未按规定索证索票案件3件,已全部立案查处。累计监测电商平台655个次,未发现违法违规信息。
下一步,该局将通过宣传引导与严管重处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努力实现非法捕捞渔获物“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的目标。
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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