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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闽东路景观夜景工程
2024-05-19 02:12    3830    中华厨具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2、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能提供3c认证证书(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

(2)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描述:(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本项目预留40%份额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至少保证40%份额(以相应投标报价金额为计算依据)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生产。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二-9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二)按要求进行分包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出具接受分包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须按格式要求填写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信息,格式详见第七章附件二-9。);2、《分包意向协议》(须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格式详见第七章附件二-11。);3、《分包意向协议》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七章附件二-1。);4、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投标人可在此处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也以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资格”第1.3条“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第(2)项“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第(9)款“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中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无。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0-20 20:15至2022-11-04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1-11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市辖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大楼八楼第二开标室 -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市环保大楼

联系方式:2966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层

联系方式:17706038796、13559616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兰燕、陈凤清、黄巧丽

电 话:17706038796、1355961650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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