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2023年凤鸣镇杏园村中药材深加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5-19 00:24    74    中华厨具网

项目概况

2023年凤鸣镇杏园村中药材深加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m-zfcg-23(03)

项目名称:2023年凤鸣镇杏园村中药材深加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凤鸣镇杏园村中药材深加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70,458.8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钢结构工程

发展中药材深加工项目,建设钢结构烘干车间1000平米,配套烘干设备2套,晾晒场4000平米,切片机2台。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0

1,970,458.8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凤鸣镇杏园村中药材深加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凡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明确规定的需要贯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本采购项目均严格执行并落实。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凤鸣镇杏园村中药材深加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

(12)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投标担保函;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10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10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发布;

2.有意向参与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商应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2/20220524/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75241.html),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完成以上操作程序后,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持网上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陕西新金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物流电商大厦1104室)确认信息,代理机构确认后,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未完成以上程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注意事项: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凤鸣镇人民政府

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仪西路032号

联系方式:0917-8218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新金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物流电商大厦1104室

联系方式:17189210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婷

电话:17189210922

陕西新金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来源:网络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