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关于加强宿迁市“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4-05-19 00:09    9633    中华厨具网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宿迁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21〕37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3〕99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全市“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实施农机化“两大行动”和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创建,现就加强宿迁市“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紧盯现代农业发展需求,通过培育新型主体、创新服务业态、强化公共服务等方式,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创新、拓面、提效,逐步形成总量适宜、布局合理、经济便捷、专业高效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出发点,引导鼓励服务中心为周边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二、发展目标

服务中心建设,以设施装备建设为基础,以拓展服务功能为重点,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创新社会化服务业态,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助农业增效,助农民增收。按照省厅服务中心建设规划标准要求,结合宿迁实际,到2025年,全市计划发展具有装备设施先进、服务链条完整、要素保障有力、运行管理规范、规模效益良好、示范引领明显的省市级服务中心85个(详见附件1)。

三、建设内容

按照宿迁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指引(详见附件2)的实施内容,组织实施主体进行服务中心新建或改建工作。

四、考核评价

(一)考评标准

宿迁市级服务中心考评标准以宿迁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考评表为依据(详见附件3),按照市级考评标准进行评分,考评分数达到85分及以上视为合格。采取量化评分、集中评议并定性评价,形成考评意见。

(二)进度安排

考评工作按年度进行。各县区于每年11月20日前完成市级服务中心建设考评工作。

(三)考评方式

服务中心考评工作由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建设主体在完成建设任务开展自验基础上,申请县(区)农业农村部门验收,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考评组或委托具有涉农资质的社会第三方机构实施考评,对考评通过的主体进行县级公示。

(四)发文公布

各县区将考评通过公示确认的市级服务中心以及相关材料上报市局,市局审核或核验通过后下发文件进行公布。

(五)上报材料

市级服务中心上报市局的材料主要包括:

1、宿迁市级服务中心考评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

2、建设主体验收通过公示图片。

3、建设主体考评申请表(参考省级表)复印件。

4、宿迁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考评表

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要按照考评表考评项目的顺序装订成册。

5、建设主体资质材料等复印件。

6、年度宿迁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考评基础设施核验表(附件5)。

7、年度宿迁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考评机具核验表(附件6)。

8、开展服务有关材料。当年度作业服务有关合同或协议、服务面积、服务户数、服务收入等其他主要佐证材料。

9、建成后的市级服务中心图片,图片要能显示省厅规定的徽标及标识。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把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关键节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考核内容。要成立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工作、统筹推进;要组建工作班子,负责制订工作方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强化工作指导,开展宣传发动、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经验总结等工作。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大政策和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把市县级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地方财政支农资金扶持范围,优先安排;要积极利用省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项目创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重点建设培育一批服务中心;要统筹好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公共服务等项目资金支持服务中心添置设施设备,提升政策实施效应;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与财政、自然资源、金融保险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协调,落实联保信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财政贴息、农业设施用地等有关政策。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县(区)要认真总结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取得的成效,加强交流,强化宣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发挥示范效应。要采取集中培训、参观考察、网络交流等形式强化人员培训,增强培训的实用性,提高专业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附件:1.宿迁市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计划表

2.宿迁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指引

(试行)

3.宿迁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考

评表(试行)

4.年度宿迁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

中心考评情况汇总表

5.年度宿迁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

中心考评基础设施核验表

6.年度宿迁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

中心考评机具核验表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宿迁市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计划表

地区

计划任务(个)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合计

其中

省级

市级

省级

市级

省级

市级

省级

市级

沭阳县

26

7

19

1

6

3

7

3

6

泗阳县

13

4

9

1

3

2

3

1

3

泗洪县

22

6

16

0

6

3

6

3

4

宿豫区

10

3

7

0

2

2

3

1

2

宿城区

9

3

6

1

2

1

2

1

2

宿迁经开区

1

0

1

0

0

0

1

0

0

湖滨新区

2

1

1

0

0

0

1

1

0

洋河新区

2

1

1

0

0

1

0

0

1

合 计

85

25

60

3

19

12

23

10

18

附件2:

宿迁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建设指引(试行)

“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指围绕本地主要农作物生产需要,以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为基础,向多种农业服务功能拓展的综合经营服务体。

一、建设主体

宿迁市市级服务中心建设主体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正常运行2年以上的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建设主体应具备相应的硬件、软件设施和与之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础设施

服务中心建成后要达到一定的总面积,用地备案手续或者租地手续完备。地面平整、压实,符合经营服务需要。基础设施应包含农机存放及维修、农机具清洗、粮食烘干、农资配送、信息管理、工作调度等功能所需场所,布局合理、标识明显。

(一)机库。半封闭或全封闭,墙体高度不低于3米,收割机、拖拉机等大型机具进出门高度不低于3.5米。采光和通风条件良好,机具分区域分类存放,停放整齐,场所清洁。

(二)配件库。有存放货架或货柜,零配件分类、统一标号,码放整齐、便于查找,配备专兼职保管员。设立出入库台账,做到物卡、账卡相符。

(三)农产品初加工间。操作人员熟悉安全要求和操作流程,按有关农产品初加工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穿戴及装备等符合有关要求。

(四)农资配送间。化肥、农药等农资配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按安全规范要求存放,有相应展示和使用说明。

(五)学习培训室。配备培训所需的电脑、投影仪(电子屏幕)、教学用具、桌椅等设施、学习资料等,能满足综合培训要求。

(六)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管理室。配备相关的信息化终端,定期发布作业服务信息,能够在线办理农产品展示、销售及售后服务。

(七)维修中心。高度不低于3.5米,配备维护保养及换件维修所需设备、工具等。有维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专兼职人员负责维修技术管理工作。维修间水、电、气设备等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八)烘干中心。须有除尘等安全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熟悉安全要求和操作流程,按《粮食烘干机操作规程》操作,高处作业和维修须按安全与维修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粮食进料口与输出口分开布局、合理避让,道路配套方便车辆进出。保持烘干间清洁,划分粮食存放区域。

以上“两库两间两室两中心”,结合农时和农业生产需要,在符合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库、间、室、中心之间可适时优化整合使用。

三、装备配置

服务中心建成后,应有一定数量的农机装备,农机装备应包含动力及配套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植保机械、施肥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烘干设备等。农机装备应当符合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要求,智能机具包括辅助导航、自动驾驶、智能监测终端和无人植保机等,新增水稻侧深施肥插秧机应占乘坐式插秧机一定比例,新增粮食烘干机应使用清洁热源(空气源热泵、燃气、蒸汽和生物质)。鼓励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及电子商务活动,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四、服务能力

服务中心在具备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秸秆处理、烘干等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具有农机维修保养、农资配送、新装备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等综合服务功能,并逐步建立信息咨询、培训指导、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拓展功能,逐渐向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延伸。农机作业各环节全年累计作业面积(需提供作业合同【协议】、作业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达到一定的面积,承包(流转)土地面积(需提供相关合同佐证)达到一定的面积,全程机械化及综合农事服务年收入(包括作业服务收入和经营收入,需提供相关票据或记录佐证)达到一定金额以上。

五、制度建设

服务中心建成后的制度建设应包括“四个管理”内容。

(一)财务管理。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账目健全完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记载规范准确。

(二)机务管理。农机具使用前,要做好检修,动力机械做到四不漏(油、水、气、电)、配套机具达到三灵活(操作、转动、升降)。农机具使用中,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农机具使用后,长期停放应清洁保养后入库并排列整齐。

(三)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制度,与社员、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安全职责和措施。各功能区域应符合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设立安全员,有效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进行农机安全检查,防止和避免责任事故。

(四)标准规范。制定有关农机化作业技术规范,机务管理、安全管理、维修保养、收费标准等各项制度上墙公布;在服务中心显著位置悬挂具有“江苏农机化logo标识”和“×××县(市、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字样的标牌;各设施场地和服务功能区域应分别悬挂功能标牌。

附件3:

宿迁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考评表(试行)

申请建设名称

××县(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建 设 地 点

××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建设单位名称

××县(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机服务组织和农业企业等)

建设单位法人

联系电话

申请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考评单位名称

××县(区)农业农村局或××第三方机构

一、百分制量化评分

考评

内容

考评类项

分值

评分依据

评分标准

实现值

得 分

建设主体(5分)

1登记注册

1

经营许可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计满分,否则计0分

2经营运行

1

经营记录

正常经营运行超2年计满分;否则计0分

3固定场所

1

调查询问

有固定场所计满分,否则计0分

4管理人员

1

调查询问

有一定数量的农机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计满分,否则计0分

5社会信誉

1

调查询问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且近年无违规使用项目资金计满分,否则计0分

小计

5

基础设施(20分)

1“两库两间两室两中心”规模及布局

4

现场核查

总面积≥1000平方米、地面平整压实、符合农业生产需要、布局规划合理、标识明显计满分;≥800-1000平方米计3分;≥-800平方米计2分;≥400-平方米计1分;<400平方米计0分

2“两库两间两室两中心”基础建设

①机库

3

现场核查

布局合理、采光通风良好、机具分区域分类停放整齐、保持场所清洁计满分,否则酌情计分

②配件库

2

现场核查

有存放货架或货柜、零配件分类标号且码放整齐、设立配件管理台账计满分,否则酌情计分

③农产品初加工间

1

现场核查

配置相应设备、符合相关要求,有操作流程和专业工作人员计满分,否则酌情计分

④农资配送间

1

现场核查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按安全规范要求存放,有相应展示和使用说明等计满分,否则酌情计分

基础设施(20分)

2“两库两间两室两中心”基础建设

⑤学习培训室

2

现场核查

配备培训所需的电脑、投影仪(电子屏幕)、教学用具、桌椅等设施、学习资料等,能满足综合培训要求计满分,否则酌情计分

⑥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管理室

2

现场核查

配备相关的信息化终端,定期发布作业服务信息,能在线办理农产品展示、销售等计满分,否则酌情计分

⑦维修中心

2

现场核查

配备维修所需设备及工具、有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符合有关安全规定计满分,否则酌情计分

⑧烘干中心

2

现场核查

布局合理、车辆出入方便、有除尘等安全设备及操作流程、划分粮食存放区域、保持清洁计满分,否则酌情计分

3机具清洗场

1

现场核查

外场设有农机具清洗场计满分

小计

20

装备配置(35分)

1装备配置总量

7

现场核查

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秸秆处理、烘干等主要生产环节各类机具数量之和≥30台或农机具资产原值≥200万元计满分;≥20-30台或≥150-200万元计6分;≥15-20台或≥100-150万元计5分;≥12-15台或≥80-100万元计4分;≥8-12台或≥50-80万元计3分;<8台或<50万元计0分

2各类农机具分类数量

①动力及配套机械

5

现场核查

6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4台且配置有秸秆还田机、开沟机、犁(耙)等配套机具计满分;3台的计4分;2台的计3分;1台的计2分

②种植机械

5

现场核查

插秧机≥4台、育秧流水线≥2条、小麦(玉米)播种机≥3台以上计满分;插秧机≥3台、育秧流水线1条、小麦(玉米)播种机≥2台以上计4分;插秧机2台、育秧流水线1条、小麦(玉米)播种机1台计3分;插秧机1台、小麦(玉米)播种机1台计2分

③收获机械

5

现场核查

联合收割机≥3台计满分;2台计4分;1台计3分

④植保机械

3

现场核查

无人植保飞机或高地隙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共≥3台计满分;2台计2分;1台计1分

⑤烘干设备

3

现场核查

总吨位≥60吨且有附属设备(提升机及输送机等)计满分;≥45吨-60吨计2分;≥30吨-45吨计1分;<30吨计0分

⑥农产品初加工装备

3

现场核查

有相应装备1台套以上且有脱壳及色选功能等附属设备计满分;无相应装备,但有与周边粮食加工企业共享同类装备且有合作合同的计2分;无此项功能计0分

⑦智能化信息化农机装备

4

现场核查

智能机具(辅助导航、自动驾驶、智能监测终端和无人植保机等)不少于两个类型共计≥4台套的计满分;3台套的计3分;2台套的计2分;1台套的计1分

小计

35

服务能力(20分)

1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

①作业服务能力

5

询问调查

各生产各环节年度累计作业面积≥10000亩次计满分;≥8000-10000亩计4分;≥0-8000亩计3分;≥4000-0亩计2分;<4000亩计0分

②区域稳固作业量

5

询问调查

年度承包流转土地及托管固定种植面积≥800亩计满分;≥亩-800亩计4分;≥300亩-亩计3分;≥200亩-300亩计2分;<200亩计0分

③应急服务能力

2

询问调查

纳入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或预备队的计满分;否则计0分

2综合农事服务能力

4

询问调查

具备农机装备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培训指导、信息咨询、农机维修保养、农资仓储及配送、农产品销售等多项服务计满分;具备其中4项的计3分;具备其中3项的计2分,<3项计0分

3全程综合农事服务年收入

4

询问调查

年收入≥150万元计满分;≥100-150万元计3分;≥70-100万元计2分;≥40-70万元计1分。

小计

20

制度建设(20分)

1财务管理

2

现场核查

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且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记载规范计满分,否则计0分

2机务管理

2

现场核查

有农机具检修保养和使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计满分,否则计0分

3安全管理

2

现场核查

有农机安全生产制度、责任状、专职管理人员及职责措施等;能有效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等计满分,否则计0分

4规范化管理

①作业规范

2

现场核查

有相关农机化作业技术规范计满分,否则计0分

②制度公布上墙

3

现场核查

机务管理、安全管理、维修保养、收费标准等各项制度公布并上墙陈列计满分,否则计0分

③指示标牌设立

3

现场核查

“两库两间两室两中心”设立标牌;门头显著位置设立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发布的全国“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徽标(logo)和省农业农村厅、省农机学会发布的“江苏农机化”标识(logo)、外墙设立农机化宣传标语计满分;其中少一项计0分

④宣传栏设立

2

现场核查

场外设立服务中心宣传栏(简介、平面示意图、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及举报电话等)计满分,否则计0分

⑤规范实施

4

现场核查

按要求落实进度并建立台账、完成专项总结及绩效自评价报告、提交建设资料汇编及建设简介计满分;其中少一项计0分

小计

20

合计

100

二、定性评价

(建设效果、存在问题、评价结论及有关建议等<300字以内>)

考评组组长(签名):考评日期:年月日

三、考评组人员签名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级

签名

考评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方机构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县区主管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 ) 单位确认(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如委托第三方机构考评的,考评结果需经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盖章确认;2、考评得分85分及以上为合格。

附件4:

年度宿迁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考评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建设单位名称

服务中心名称

建设地点

考评得分

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备 注

××村集体、农机服务组织等

×ד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乡镇**村

填报人(签字):

业务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附件5:

年度宿迁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

服务中心考评基础设施核验表

来源:中国宿迁市人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