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海生源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办理食品加工项目综合楼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施工审查意见的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关于修订〈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防规〔202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该项目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经复核,该项目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皇马工业集中区一区,项目代码为2305-450703-04-05-468844。项目共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17515.53m2,计容面积17515.53m2,包括2号钢结构厂房、3号钢结构厂房和综合楼等3栋单体建筑。
二、本期申报的综合楼总建筑面积857.33m2,计容面积857.33m2,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34.2932m2,小于1000m2,符合易地建设条件。须按规定一次性足额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合计857.33m2×18元/㎡=15431.94元。
三、现你公司已一次性足额缴纳该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计15431.94元(大写:壹万伍仟肆佰叁拾壹元玖角肆分,纳税人识别号:91450702589820879r,电子税票号码:345078231200005014),同意核发钦州海生源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综合楼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施工审查意见书。
四、核发的施工审查意见书为钦州海生源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办结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审批事项的凭证。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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