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鄞州区人事部门调查,确认两家体检医院都未按公安部、人事部《公安机关录用人
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规定的“酶标法”对小曹进行检验。按《宁波市2005年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体检办法》规定,“体检医生要客观、公正,并严格按照体检标准和受检程序认真负责地逐项体检”。人事部门认为,体检医院“并未严格按照体检标准”用“酶标法”进行体检,因此体检结果也是有问题的。
据了解,省人事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浙人公[2005]68号文件规定,“为切实维护报考人员和招考单位的合法权益,各级人事、纪检、监察机关在录用过程中对报考人员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进行复检”。鄞州区人事部门表示,他们正在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办法。记者 潘君耀
【】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力求安全及时、准确无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对其观点赞同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本网转载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电话:4007-1100-10
扫码在手机上查看
手机站
微信小程序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