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时35分,陈天晓被带入法庭,54岁的她已经头发花白,看起来精神状态不是很好,但她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态度强硬,拒不认罪。
陈天晓1998年7月在国资委医药司担任
调研员,1999年受领导委派负责神州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的全部工作。公诉人指控,陈天晓挪用“筹备组”公款5000万元,注册成立其个人担任法人代表的“纪源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在公诉人列举的挪用公款给亲友入股的公司时,陈天晓辩称:我不知道家人在该公司有股份。而对公款的下落,陈天晓称:“我在筹备组时公司只有一本账,但我离职后账本被改动了,不是原始账本。”但面对有自己签名的文件,陈天晓一概说:“是伪造的。”而公诉人陈述,此前,在检察机关要求陈做笔迹鉴定时被陈拒绝。此案择日再审。(记者彭信琼)
【】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力求安全及时、准确无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对其观点赞同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本网转载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电话:4007-1100-10
扫码在手机上查看
手机站
微信小程序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