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是首次明确出台对协管员的管理办法,司机如果发现协管员出现有违7条“铁
律”的行为,可以拨打“122”或者各交通支队电话进行举报。
据交管局秩序处副处长张臣军介绍,目前全市共有3180名协管员,主要是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和保安员等,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归到交管局“旗下”,协助交警维护秩序以弥补警力不足的状况。协管员的职责十分明确:协助交警维护路口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秩序和道路范围内停车秩序,对违法停放车辆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
张臣军表示,《办法》明确规定协管员不能对机动车的动态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比如对车辆行驶中轧线等违法行为进行拍照等,如果再出现这种状况并有举报,不但协管员受到相应处罚,还要追究所在单位有关管理人员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而协管员今后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时,如果出现以权谋私、索要财物等行为将被交管部门开除。
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的《办法》,同时还对协管员的资质、招聘办法、管理体制、职责任务、教育培训、装备保障,包括服装样式、标志等进行了全面规范。
链接:7条“铁律”
1.利用岗位职责之便,向交通违法当事人索要钱物、谋求个人私利或为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方便;
2.值勤协管员随意粘贴、更改、撤销《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
3.工作中挟嫌报复,对无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故意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或对违法停放车辆多次重复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
4.录入员违反录入、处理的相关规定,私自增加、更改、撤销违法记录;
5.违反保密规定;
6.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
7.打骂当事人。
来源:京华时报/作者: 钱卫华
【】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力求安全及时、准确无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对其观点赞同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本网转载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电话:4007-1100-10
扫码在手机上查看
手机站
微信小程序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