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周发纪,男,海口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原海口市琼山区计划生育局局长。1993年上半年,海南省金融实业发展公司看中了红旗镇墨桥管区新宅湖村、福本村土地,提出预征2000亩土地。最后,周发纪代表红旗镇政府与新宅湖村、福本村签订预征土地协议书,同时代表红旗镇镇政府与省金融实业发展公司签订预征土地合同书。
省金融实业发展公司于1993年4月将135万元付给红旗镇政府,做为预征土地款。同时,该公司又分别以林某、周某为户名各存款10.02万元于琼山永祥城市信用社,然后将户名为周某的存折交给周发纪。周从存折上将10.02万元存款取出后据为己有,从而涉嫌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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