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关于规范党政机构设置的要求,根据乡镇实际工作情况,河南省乡镇党政机关只设3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此外,计划生育办公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可在上述3个机构上挂牌子,不单独设置机构。除这5个牌子外,乡镇不准再挂其他牌子。
通知要求,各地在重新优化组合乡镇事业单位时,一定要统筹兼顾,要对原有事业单位的所有职责、任务同时进行整合和归并,不能有遗漏。乡镇事业单位重新整合后的经费管理形式,可由各地自定,但不能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整合后乡镇事业单位的名称,省里不再做统一规定,由各地自定。
【】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力求安全及时、准确无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对其观点赞同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本网转载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电话:4007-1100-10
扫码在手机上查看
手机站
微信小程序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