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东的书面委托,编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本说明书摘要摘自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全文。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a股市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特别提示
1、本公司非流通股份中存在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对该部分股份的处分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可能。
3、截止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扣划等情形,但由于距所送股份支付到账日尚有一定时间间隙,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扣划的可能。
4、股票价格具有不确定性,股价波动可能会对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造成不确定的影响。
重要内容提示
一、执行对价方案的要点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有公司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为:以现有总股本15000万股为基数,由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福建多棱钢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8股股票对价,共支付1400万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一)法定承诺
1、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二)附加承诺
1、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股份在龙溪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承诺,其所持股份在龙溪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前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且在该二十四个月内的出售价格不低于龙溪股份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票收盘价。
3、在本次改革方案实施后,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和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承诺将在2005年至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龙溪股份进行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0%。
三、公司将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以后,根据国资委与证监会相关规定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方案。
四、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8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1月24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月20日、23日、24日
五、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相关证券自2006年1月4日起停牌,最晚于1月13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1月12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1月12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确有特殊原因经交易所同意延期的除外。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六、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0596-20720912072377
传真:0596-2072136
电子信箱:cmn@ls.com.cn
公司网站:www.ls.com.cn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摘要正文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改革方案概述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商务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证监发[2005]86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46号)等文件,龙溪股份董事会根据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持市场稳定的原则,提出以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对价安排的形式与数量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有公司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为:以现有总股本15000万股为基数,由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福建多棱钢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8股股票对价,共支付1400万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
2、对价安排的执行方式
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批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流通股股东取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直接从公司非流通股东账户划出按其所持股份比例相应支付的对价股份数量,划转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账户,各流通股股东获得按其股权登记日所持股份与获得对价比例折算为相应股票数量。支付对价时产生不足1股的余股将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全部获得流通权,公司股票于当日复牌。股票复牌首日交易所不计算公司股票的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当日指数计算。
3、执行对价安排情况表
序号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执行对价安排前本次执行数量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1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55,392,00036.93%7,754,88047,637,12031.76%
2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15,922,00010.61%2,229,08013,692,9209.13%
3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14,857,0009.90%2,079,98012,777,0208.52%
4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11,329,0007.55%1,586,0609,742,9406.50%
5福建多棱钢业集团有限公司2,500,0001.67%350,0002,150,0001.43%
合计100,000,00066.67%14,000,00086,000,00057.33%
4、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可上市流通时间承诺的限售条件
1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47,637,120g+48个月后(注1)注2
2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7,500,000g+24个月后注3
6,192,920g+36个月后
3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7,500,000g+12个月后注4
5,277,020g+24个月后
4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7,500,000g+12个月后
2,242,940g+24个月后
5福建多棱钢业集团有限公司2,150,000g+12个月后法定承诺
注1、g为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
注2、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股份在龙溪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注3、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承诺,其所持股份在龙溪股份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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