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必要且合法”
“9·11”恐怖事件发生数月后,布什以寻找恐怖活动证据为由,秘密授权国安局监控美国境内人士的国际通信。此事去年底在媒体曝光后,美国朝野一片哗然,侵犯民权、违反法律等指责不绝于耳。
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6日全天就此举行听证会。面对两党议员质问,冈萨雷斯辩解说,监控行动是反恐战争不可或缺的“预警系统”,“基地”组织新的恐怖威胁迫使政府不得不便宜行事。
他说:“在这场新型战争中,我们采取所有可能措施确定敌人位置,在袭击发动前掌握他们的图谋,这是必要而且适当之举。”
此外,根据国会1978年通过的《对外情报检查法》,监控美国境内公民必须预先得到“对外情报检查法庭”许可。即便遇到紧急情况,政府部门也须于监控实施后72小时内补交申请。否则,监控行动将被视为违法。
布什授权监控并未得到法庭许可,但冈萨雷斯坚称,布什此举符合宪法和国会2001年9月14日通过的《联合授权调动军队案》。他说,监控行动仅局限于“非常狭窄的特定范围”,是“必要、合法之举,且尊重我们都倍加珍爱的公民自由”。冈萨雷斯同时拒绝提供监控行动相关细节。
反方“超越了法律”
民主党和部分共和党参议员显然不吃冈萨雷斯这一套。
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共和党成员阿伦·斯佩克特说,《联合授权调动军队案》并不是向美国总统开出的一张“空白支票”。他说:“我并不认为,对(2001年)9月14日决议的任何公正、现实的解读,能够赋予你实施电子监控的权力。”
他说,监控行动涉及宪法体系的均衡问题,“‘基地’威胁很重要,但公民自由也一样重要”。
斯佩克特还敦促布什允许“对外情报检查法庭”审查监控行动。他说:“你认为你是对的,但也有许多人认为你是错的。为了确保公众信任,为何不将它提交‘对外情报检查法庭’?”
此外,冈萨雷斯在监控行动细节上三缄其口,令司法委员会民主党资深成员帕特里克·莱希大为光火。他要求斯佩克特就此事发传票索取相关法律意见书。他说:“根据宪法,总统和司法部必须忠实执行法律。没有人能够超越法律,即便是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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