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河南省人大今年六月审议了《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草案)》,以立法形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趋势。
该条例(草案)规定,凡进行“两非”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妇女“两非”的,将被处以二千元人民币的罚款;组织、介绍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妇女“两非”的,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将被处以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为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河南省提出,到二0一0年,河南将基本建立起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制定和完善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措施;建立起完备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政策法规体系和各方齐抓共管、群众支持参与的工作制度,基本消除溺弃女婴等现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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