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本公司股票2007年5月9日、10日、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限制。
二、关注、核实情况
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经过核实,认为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共传媒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没有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公司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的自查声明
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已根据规定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香港《文汇报》以及巨潮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为准,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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