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最高零售价格
上述人士是在南京举行的一次成品油大会上透露该信息的。据他介绍,高层正在拟议的新方案之一,是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其中,最高零售价以出厂价为基础。
同时,新方案规定,当国际原油价格低于80美元/桶,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同步调整;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于80美元/桶时,扣减加工利润率计算国内成品油调价额;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于130美元/桶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另行确定。
此外,目前浮出的这套新方案内容还包括,在一个月内国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的调整幅度累计不超过800元/吨;连续三个月内调整幅度累计不超过1600元/吨。
政府指导思路未改变
上述人士同时认为,新方案仍是遵循了当初油改后的原油成本定价法思路,但又有了新的扩充。在他看来,采取原油成本定价,比之原来跟踪国际成品油价格将更为合理。
资深石油专家韩学功教授告诉记者,和老方案相比,新方案能更好地解决炼油企业亏损的问题。因为原油本身属于原料的范畴,以之为基准可以方便地确定炼厂的成本,如果以原油价格加上一定的利润空间和运营成本作为国内成品油价基准价的话,则可基本保证炼厂不亏。
“不过,成品油价由政府指导的思路并未发生改变。如果这个方案出台,政府应该还会相应出台一些配套措施,以保证相关利益群体不会受到冲击。”韩学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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