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节展示期间,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原副局长董葆霖、河南省工商局副局长杜时新和其他领导先后到公司展位察看,对lyc公司生产经营和“lyc”商标维护表示满意和赞赏。
“lyc”商标最早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使用,于1983年开始注册。长期以来,公司以“信得过”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使“lyc”商标在社会各界拥有了良好的信誉和较高的驰名度。1999年,lyc品牌产品被国家工商局确定为“121”重点保护产品。2006年,lyc品牌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中国最具市场竞争力”轴承品牌,被国际咨询机构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三大轴承品牌之一,“lyc”商标被河南省工商局认定为“河南省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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