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公司证书编号:gf201132000409,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2011年1月1日起三年内,公司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1年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此前发布的2011年度业绩快报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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