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沧州市上市企业总数达到39家,居全省第一,涵盖石油化工、管道装备、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等多个行业,直接融资70多亿元。沧州市连续3年新增上市企业数量全省第一,连续3年被省政府命名为“金融生态市”,是华北地区第一个实现所有县(市、区)上市企业全覆盖的设区市,培育了一批有影响力、有竞争力的产业龙头。
在良好的发展态势基础上,新出台的《沧州市扶持企业上市奖励办法》继续给予上市企业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支持:各种生产要素向上市企业倾斜,在节约、集约的基础上,优先解决上市企业用地、能源指标等;优先支持上市企业投资兴办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民间金融组织。新上市企业还将享受专项资金扶持。《奖励办法》明确提出,沧州市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奖励当年新增上市企业,用于新产品研发、装备技术改造升级等。凡在该市注册纳税的企业,在境内外主板(含创业板)上市的,奖励100万元,授予企业法定代表人“创业功臣”称号;在其他资本市场上市的,奖励50万元。上市企业迁来该市注册的,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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