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关注的是,《规划》指出,随着应用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风电发展面临着三大挑战:一是现有电力运行管理机制不适应大规模风电并网的需要。我国大量煤电机组发电计划和开机方式的核定不科学,辅助服务激励政策不到位,跨省区补偿调节能力不能充分发挥,局部地区风电消纳受限问题突出。
二是经济性仍是制约风电发展的重要因素。与传统的化石能源电力相比,风电的发电成本仍比较高,行业发展受政策变动影响较大。同时,反映化石能源环境成本的价格和税收机制尚未建立,风电等清洁能源的环境效益无法得到体现。
三是支持风电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尚需进一步完善。风电开发地方保护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地区对风电“重建设、轻利用”,对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落实不到位。产业优胜劣汰机制尚未建立,产业集中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面对新形势和挑战,《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国风电发展的重点任务:有效解决风电消纳问题。通过加强电网建设、提高调峰能力、优化调度运行等措施,充分挖掘系统消纳风电能力,促进区域内部统筹消纳以及跨省跨区消纳;提升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开发利用水平。重视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发展,将中东部和南方地区作为我国“十三五”期间风电持续规模化开发的重要增量市场;推动技术自主创新和产业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产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提升风电发展质量,全面建成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风电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体系。
同时,重点任务还包括完善风电行业管理体系、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国际合作、发挥金融对风电产业的支持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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