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丨关于开展关键生产物资储备奖励申报的通知
2022-09-16 17:07来源:
原标题:经开区丨关于开展关键生产物资储备奖励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关键生产物资储备奖励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2022〕74号)的工作要求,现开展关键生产物资储备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9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详见《关键生产物资储备奖励政策事项办事指南》(附件)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
三、联系方式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
2022年9月16日
关键生产物资储备奖励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第7条,支持企业加强关键生产物资储备,对2022年上半年产值达到5亿元(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1月1日(含)后新租用北京市范围内临时库房用于重点零部件生产应急储备的,按照最高1元/平方米/天的标准,给予本年度不超过200天的临时仓储补贴。其中,2022年上半年产值达到5亿元(含)以上,100亿元以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家补贴租赁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2022年上半年产值达到100亿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每家补贴租赁面积最高不超过0平方米。如企业实际租金单价、租用面积或租用期限少于以上标准,则以企业所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二、申报事项
关键生产物资储备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2022年上半年产值达到5亿元(含)以上,所属行业为高精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
(三)2019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25日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1.重大行政处罚指罚款金额或者没收违法所得超过5万元(含)、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处罚。
2.刑事犯罪记录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审判并形成判决文书作为界定依据。
3.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共享的名单作为界定依据。
(四)新租用的临时库房应在北京市范围内,需用于重点零部件生产的应急储备。新租用是以2022年1月1日(含)后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同期发票作为认定标准。
(五)临时库房租赁双方应为独立法人机构。
(六)租赁合同签订日期、发票开具日期和资金入账日期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间范围内。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对2022年上半年产值达到5亿元(含)以上,100亿元以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年1月1日(含)后新租用北京市范围内临时库房用于重点零部件生产应急储备的,按照最高1元/平方米/天的标准,给予本年度不超过200天的临时仓储补贴,每家补贴租赁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
(二)对2022年上半年产值达到100亿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年1月1日(含)后新租用北京市范围内临时库房用于重点零部件生产应急储备的,按照最高1元/平方米/天的标准,给予本年度不超过200天的临时仓储补贴,每家补贴租赁面积最高不超过0平方米。
(三)如企业实际租金单价、租用面积或租用期限少于以上标准,则以企业所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四)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不足万元部分舍去。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关键生产物资储备奖励专项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租赁合同、租赁发票、对应银行流水,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6.2022年度主要产品生产计划及匹配的重点零部件临时仓储清单,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一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经开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营商合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六)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营商合作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七)公示: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八)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政审计局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国际中心2层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9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本政策与经开区现行普惠政策、专项扶持政策、入区协议可叠加享受。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企业,原则上不享受本政策支持,按“一事一议”方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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