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蚌淮市监处罚〔2022〕m44号
蚌埠市优久食品有限公司超出食品生产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案
蚌埠市优久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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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海燕
超出食品生产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伍佰元整(¥.00元);
二、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伍仟元整(¥0.00元)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淮上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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