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新材料与智能制造厂区项目(宗地号:e2018-0006)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该项目于2022年9月取得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深汕〕2020003(改1)号)。现深汕特别合作区中金岭南新材料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因涉及总平面图修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云线圈示部分)如下:
一、因厂房布局调整,厂房计规定建筑面积由46941.73㎡修改为46685.78㎡;
二、更正建筑面积指标,宿舍计规定建筑面积由7618.15㎡修改为8121.28㎡,食堂计规定建筑面积由680.22㎡修改为680.58㎡,文化活动室计规定建筑面积由2273.85㎡修改为1880.84㎡;
三、因4栋水泵站轮廓调整,计规定建筑面积由113.82㎡修改为101.36㎡;该项目西侧增加配电房,计规定建筑面积91.14㎡;因此其他辅助用房计规定建筑面积由113.82㎡修改为192.5㎡;
四、因1栋、7栋门卫室扩大,门卫室计规定建筑面积由47.2㎡修改为56.72㎡;1栋门卫室位置向西侧移动3m;
五、因补充地下室风井面积,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2938㎡修改为2956.40㎡;
六、厂房与辅助用房一间距由22.61m修改为22.8m,辅助用房一与辅助用房二间距由30.4m修改为30.2m;
七、根据以上修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由60612.97㎡修改为60574.10㎡,计容建筑面积由57674.97㎡修改为57617.70㎡,计规定建筑面积由57674.97㎡修改为57617.70㎡;不计容建筑面积由2938㎡修改为2956.40㎡。相应修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相关数据。
经审查,上述修改后的总平面图仍基本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修改后的总平面图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10日起至2023年4月21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pnr.sz.gov.cn)、深汕管理局二楼大厅以及项目现场同时进行展示。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总平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