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梧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30日
梧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实施期限为2022—2025年。
一、建设背景
(一)城市概况
梧州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部,地处“三圈一带”(珠三角经济圈、北部湾经济圈、大西南经济圈和珠江—西江经济带)交汇节点,区位优势明显,是国务院定位的全国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城市。全市总面积1.26万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350万,下辖苍梧县、藤县、蒙山县、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代管岑溪市。
(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2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0.0%,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2%,规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1.4%,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5%,财政收入同比增长9.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2%。
(三)生态环境基本情况
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优良,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5.25%,居全区首位,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5%以上,全市2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的水质达标率多年保持100%。所辖岑溪市、蒙山县获评“中国长寿之乡”。
(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基础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为契机,推进建设了国家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推动梧州临港经济区获认定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级绿色园区、广西首个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广西唯一的自治区级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初步建立。全市共有经营范围含“废旧”“回收”类市场主体708户,已建成回收网点480个,分拣中心1个,在全市941个农药经营门店设置了农资废弃物回收点,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网络。建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投放点156座,由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第三方可回收资源利用公司进行回收。通过引进以每日一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互联网回收企业,逐步拓展线上线下回收业务,在“互联网+回收”模式上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此外,通过与424家公共机构签订公共机构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协议,有效加强了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基础良好。经过多年建设发展,全市已基本形成以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再生锌、再生塑料、再生不锈钢、再制造等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初步建成“回收—拆解—粗加工—精深加工—终端产品及贸易一体化”、上中下游企业相互衔接配套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全市形成了年处理120万吨再生铜、150万吨再生铝、165万吨再生铅、10万吨再生锌、45万吨再生塑料、376万吨再生不锈钢、年再制造3万台汽车发动机等循环经济主导产业规模。
二手商品交易渠道逐步建立。重点依托苏宁电器、南宁百货、国美电器等渠道,积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建立以销售商为主体的电子废弃物回收交投网点,形成了“销售+回收”的模式。为推动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已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同时大力发展二手车交易市场,现有二手车交易市场共10家,2021年市二手车交易量36850辆、交易金额11.48亿元。
再制造产业稳步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再制造产业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大对再制造产业的支持力度。目前再制造基地已完成一期开发建设,完善了物流中心、交易平台、孵化研发中心等公共配套,主要生产再制造动力转向器总成、火花塞、再制造发动机、喷油嘴、点火线圈等产品,可实现年制造汽车零部件25万件。
政策保障体系持续不断完善。出台《关于印发我市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规划等六大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扶持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多项政策,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财政激励等多个方面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支持,有效促进相关产业蓬勃发展。
当前,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双碳”目标的提出也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迎来发展新机遇,我市创建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有利于抓住机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幅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快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合作的重要举措。但随着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要求日益提升,我市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面临一系列新挑战,包括相关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亟待提档升级,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为契机,充分发挥现有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基础,加快构建完善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促进二手商品规范流通,着力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和再生资源深加工能力,积极推动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打造珠江—西江经济带区域性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典范,为我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提供“梧州经验”。
(二)工作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政府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引导、管理和调控,发挥规划导向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挖掘废旧物资利用价值,打造形成政府引导支持、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有效机制。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我市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体系,构建布局合理、链条完整、产业匹配、高效完善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充分发挥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再制造产业优势,巩固扩大已有成果,打造具有梧州特色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培育龙头、链式发展。大力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技术装备水平,培育规模化、规范化的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强化产业间、企业间资源共生网络的构建,搭建废旧物资回收、分拣、集散和加工利用的全产业链条。
——试点带动、模式推广。鼓励优秀龙头企业先行先试,注重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推进废旧物资利用体系构建。围绕重点建设项目,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模式和经验。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散乱污”状况持续改善,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再制造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再制造科研和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更加规范,初步建成二手商品交易体系及市场。
(二)具体目标
到2025年,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基本建立,回收网络设施更加健全,建成绿色分拣中心2个、规范回收站点100个、“两网融合”站点100个。
到2025年,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能力大幅提高,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塑料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60万吨,产业集聚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到2025年,报废汽车拆解、旧件再制造、高端装备再制造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善。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更加规范,城乡居民二手商品交易更加便利,交易规模明显提升,二手商品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加强。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1.打造“四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立足本地回收站(点)、分拣加工中心,构建以城乡社区回收点为基础,初级加工分拣站为纽带,集散交易和加工中心为核心,各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为龙头,吸纳社会零散队伍和小规模回收企业整合参与的产业格局,形成“回收站点→分拣加工中心→集散交易中心市场→园区用废企业”四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市商务局牵头,市机关后勤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贯彻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推动区域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协同发展。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与社区建设结合起来,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引导社区居民家庭实行分类处置生活废弃物,环卫部门分类收集运送生活废弃物,鼓励社区自主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建设一批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配备必备回收车辆、信息终端设备。在广西周边地市规划布局回收站(点),积极推动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覆盖周边城市,吸引大型回收企业将回收物资运至我市加工处理。加快传统回收网点、分拣中心信息化升级改造,提升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水平。对于建设运营回收网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的企业,推动建设企业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收集进出的再生资源种类、数量、上下游客户名称、运输车辆信息,实现数据统计、分析、监控、对进站收集车辆进行智能化调度管理等功能。(市商务局牵头,市机关后勤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建设分拣加工中心。布局建设2个分拣加工中心,建设回收经营货场及设施、分拣加工场地及设备、仓储配送货场及设备、车辆配套服务设施、水电消防设施,基本具备分拣、打包、压块、剪切、储存、运输、配送、信息发布等功能。积极推动再生资源高效分拣、整理、初加工后,调运至中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市商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建设梧州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围绕废钢、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塑料、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依托重点企业现有回收规模优势,积极引进国内回收行业龙头企业,形成集聚效应。积极推动在梧州临港经济区建设具备储存、集散、初级加工检测、交易、信息收集、发布等功能的集散交易市场,对各地分拣加工中心、回收商以及厂矿企业调运来的再生资源进行集散、分类、简单加工、集中交易,为资源采购、分流、厂商对接提供经营场所。完善信息平台和交易平台功能,实现回收和交易体系的网络化,最大限度缩短货物流通周期并减少物流成本。(市商务局、梧州临港经济区管委会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规范发展。培育引进大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严格按照“七统一、一规范”(统一规划、标识、着装、价格、计量、车辆、管理及经营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建立正规化、规范化回收队伍,采用“流动+固定”“定时定点+预约上门”相结合等方式,提高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率。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立废旧家电多元化回收渠道,支持大型回收企业与个体回收者开展合作,引导规范化拆解,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回收模式。(市商务局牵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
1.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水平。依托“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等,强化用地、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企业集聚化、园区化、区域协同化发展,促进总量扩张、结构优化、水平提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完善的循环产业链条。培育壮大再生资源利用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循环,推动产业向多元化、链条化方向发展。依托现有产业链基础,实施再生资源精深加工行动,加快产业链关键链接项目的建设,不断增强主导产业链的横向耦合和纵向延伸,构建再生铜及铜深加工产业链、再生铝及铝深加工产业链、再生铅锌及铅锌深加工产业链、再生塑料及塑料深加工产业链、再生不锈钢循环经济产业链等,提高全市循环经济产业链关联度。(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提质改造,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改造,提高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新建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生产设备及工艺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研发,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创新能力,特别是末端处理技术和污染预防技术。(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发展二手商品交易市场
1.加快建立二手商品交易市场。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积极倡导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引导多元参与,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二手商品回收网络。支持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加强对交易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建立家电、手机、家具、服装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或交换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市商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二手商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明确相关市场主体权力义务。完善二手商品交易信用评价制度,建立二手商品交易红黑榜,规范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全品类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标准体系,完善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标准,培育权威的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再制造实现高质量发展
1.积极打造四大再制造产业板块。依托梧州临港经济区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构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工程机械再制造、医疗器械再制造、橡胶轮胎再制造等四大再制造产业链。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重点发展发动机、传动装置、离合器、转向器、启动机、水泵、空调压缩机等再制造。工程机械再制造重点发展平地机、摊铺机、压路机刮板、挖掘机、盾构机、铲运机、推土机铲斗及其发动机、变速箱等再制造。医疗器械再制造重点发展核磁共振机和ct机等再制造。橡胶轮胎再制造重点发展客货载重轮胎、工程机械轮胎、航空轮胎、农业车轮胎、全钢无内胎、载重子午胎及工程轮胎等再制造。(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提升再制造产业发展水平。借鉴上海临港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张家港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等先进经验,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再制造企业,在旧件回收、标准认证、技术设备研发、营销网络、金融保险服务、公众认知等方面加大投入,着力构建先进的再制造服务体系。聚焦民用及工业再制造领域,推广增材制造、特种材料、智能加工、无损检测等绿色基础共性技术在再制造领域的应用。支持企业在汽车零部件和机械制造拆解与绿色清洗、质量性能检测及智能运行监测等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废旧物资政策保障体系
(一)强化要素保障。保障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设施用地需求,将交投点、中转站、打包网点、分拣中心等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相关建设用地纳入相关规划,加大对二手商品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强化农村废旧物资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建设的用地保障。研究制定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车辆管理制度,放宽车辆进入市域街道、小区的限制,进一步解决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车辆上路难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金融财税等政策支持力度。严格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扶持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扶持政策。统筹现有资金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采取投资补助、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形式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进行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市场经济的资金优势,推动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与园区投融资公司之间的协作互动,鼓励金融机构对再生资源回收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给予优惠扶持。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市财政局、梧州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落实废钢铁、废旧轮胎、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确保回收物处理安全、环保、物流可溯。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的环境监管,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源头管控和规范处理。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及电池组件拆解利用企业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统计制度体系。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核算方法。推进企业与政府部门数据信息对接,加强行业统计分析,规范发布统计数据。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对照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安排,压实目标责任。市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强化政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建成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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