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文件《关于下达2022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湘市监办发〔2022〕40号)和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8次党组会议决议要求,本局拟自行组织此次购买质量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购买质量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数量及预算
1.采购预算:不超过42.995万元。
2.项目内容: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设备一批。(具体详见附件)
3.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完成采购、安装、调试、培训等到位(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谈判人确定办法
按照每确定1家供应商,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原则,确定竞争性谈判客户数量。在具有法定、符合供应资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报价,选择供应机构能力较强、价格最低,能满足市质检所检验检测标准要求为原则来选定此次承接产品供应单位的1家单位为签约对象。
四、谈判方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谈判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照,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谈判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谈判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证明资料(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属于中小企业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办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三年内有较大数额(5万元以上)行政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竞争性谈判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2日下午17:00。谈判方须在此期间报名并提供报价清单及有效材料(一式2份)、第四条第2、3、4款要求的材料至娄底市市场监管局(503办公室)。所有资料密封后必须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并取消谈判人竞争资格。具体业务要求可咨询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联系人:谭凯,联系电话:13973814908。
六、竞争性谈判及异议解决方式
资料收集后由市场监管局确定谈判时间,在娄底市市场监管局301会议室现场组织竞争性谈判,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对本项目有异议的,请在邀请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联系人:邓钦喜,局机关纪委反映电话:0738-8329778。
七、其他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娄底市娄星区福星路1266号。联系人:朱红飞,电话:0738-8329698。
附件:质检所能力保持和提升需求事项清单。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质检所能力保持和提升需求事项清单
来源:娄底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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