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机器人发展迅猛,很多工作岗位上都随处可见机器人的身影,餐厅机器人、工业机器人、翰面机器人、客服机器人、迎宾机器人等等。最近,有媒体谣传称,2017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成立一个机器人项目组,引入一批智能机器人进行协同判断案情。
但很快,该报道就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来发表一份官方声明进行辟谣了。
不过,这一个想法倒是很有意思。让智能机器人来协同断案,事实上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说不定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实现了呢。
另外,智能机器人在法律界还是很有前途的,据美国一项调查显示,在320所律师事务所中,有47%的管理层和37%的新律师都认为10年内人工智能将会取代人类律师,甚至有13.5%都觉得自己就是那个被人工智能取代的人。
之前,在美国法律界就已经有相关案例发生了。一家叫bakerhostetler的美国律师事务所就聘请了一个基于ibm watson提供的机器学习技术基础上的机器人律师ross。它可以检索法律文档的数据库,找出与述求问题相匹配的近乎正确的答案。效率上,比起几个人工花费数几个小时的工作时长,缩减到一个人工的时间左右。
虽然目前机器人越来越智能化和实用化,能取代人类做很多事情,甚至能做人类不能做到的事情。但毕竟法律界职位都是具有经验性和价值判断性的工作,就目前的机器人智能化程度,并不能完成这类工作,只能“打打下手”,提供一些辅助性质的工作。若是说取代法官来审理案件、分析人物、判断刑罚,那更是远远不可能的,至少目前是难以实现的。
而未来充满了太多太多难以想象的未知和可能了,难保智能机器人不会越来越聪明,最终真的有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官大人呢。
只是众所周知,机器人是偏于理性的一项科技。一旦又放到一个那么需要理性和感性相结合的司法岗位,难以保证智能机器人会“理性做事”,直接漠视感性部分内容。而一些复杂性的案情分析和判断上,还是需要感性部分来充分理解。
此外,我们所倡导的“法律不外乎人情”,视案情分析而断定情节的严重性和可理解的部分,这些智能机器人都尚且不能做到,期待未来有一天,或许可以做到吧。
来源: 欧界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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