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2017年4月28日,dlc正式发布了固态照明产品标准v4.2版技术要求。dlc认证作为北美地区最有影响力的商用照明产品性能认证标准,对我国出口美国的商用照明产品的设计和销售有巨大的影响力。对比上一版技术规范v4.1,新版v4.2有四点值得关注的新变化。
新增危险场所照明灯具的测试和文件要求
危险场所照明灯具可以按照可以套用的主要类别(primary use),或者特殊(specialty)类别来申请。
在dlc v4.2版本中,如果制造商通过特殊类别来申请(其中包括室外壁装、广场、泛光灯、室内高棚工矿灯主要类别下,申请特殊类别危险场所照明),则必须满足额外的文件要求。该要求具体为产品通过特殊类别来申请危险场所照明认证时,必须提供满足ul844的认证符合文件,包括产品认证的等级和分类。如果产品按照已有的主要类别(primary use)来申请,不按照specialty来申请,则不需要满足该要求。
新增灯管类别
请注意只有带灯头的led灯管才适用dlc的led替换灯管的要求。不带灯头的灯管被dlc视为翻新套件,不在此次讨论范围内。在旧标准中,dlc目前认可0.6米,1.2米led灯管和u型管。在dlc v 4.2版本中,dlc将1.2米灯管要求拆分为三类具体的产品要求:
1.2米led替换t8灯管
产品必须是48英寸长并使用g13灯头,任何制造商材料都必须声明替换的是t8同长度的荧光灯管。dlc不允许制造商宣称替换其他长度或直径的荧光灯管,比如一个t8的led灯管替换t12荧光灯管,是不被允许的。
1.2米led替换t5灯管
产品必须是46英寸长并使用g5灯头,任何制造商材料都必须声明替换的是t5同长度的荧光灯管。dlc不允许制造商宣称替换其他长度、灯头或直径的荧光灯管。
1.2米led替换t5ho灯管
产品必须是46英寸长并使用g5灯头,任何制造商材料都必须声明替换的是t5ho同长度的荧光灯管。dlc不允许制造商宣称替换其他长度、灯头或直径的荧光灯管。
下表是4.2版本更新后所有灯管裸管的要求:
注意!
针对于type a的t5和t5ho灯管,dlc强制要求搭配ballast factor 1.0的electronic programmed——start ballast进行测试,而且递交时的上报功率值必须是灯管和镇流器的组合功率,而不是裸灯管的功率。
t5替换灯管同样也需要配灯具做灯具级别的光度测试。普通t5管测试与t8灯管没有区别。不同点在于t5ho灯管需要使用专门的外壳,而且如果是type a/b或dual模式1.2米t5ho灯管,则需要使用4根灯管搭配外壳测试。如果是type c的t5ho灯管,dlc目前只认可一拖三,一拖四和一拖六三种方案。
t5ho有不同的光效、光通量和光分布要求,详细见dlc v4.2版本。
新增光效的允差要求
该政策降低高显指、低色温产品的光效要求。需要满足的条件和光效的调整如下表:
以上降低的百分比不累加,适用多个条件时取最大百分比。如果同时需要使用性能公差满足标准,计算方式为先用标准光效要求计算颜色让步的百分比,再计算判定允许公差(光效为3%)。
混合led政策的调整
在dlc v4.2版本里,修正了混合led政策(multiple led policy),dlc接受同一块led pcb上有混合的led,但每种led的数量必须是固定的,并且不能动态控制调整。
需要升级的产品类型:
以下产品在4.2版本生效前,必须重新申请递交,否则将在2017年7月28日被移除列名:
1)使用特殊类别(specialty)递交包含hazardous字眼应用的产品。制造商需要在4.2发布三个月内,主动申请更新列名并要求dlc审核。该申请dlc不收取费用,按正常审核周期计算。
2)t5和t5ho灯管,之前在1.2米led灯管类别下申请的,需要在7月28日前更新列名,满足新标准要求。dlc对申请收取正常的递交费用,按正常审核周期计算。
过渡时间表:
在2017年5月19日前,对于涉及到的危险场所照明产品和t5、t5ho灯管,dlc仍然可以接受使用dlc v4.1版本审核,但必须在7月28日前升级到dlc v4.2版本,否则将被移除列名。
对于光效让步条款,dlc将会对2017年4月1日前列名的产品自动适用。如果之前有列名产品因为dlc标准光效升级,导致在今年即将被移除列名,但使用了dlc 4.2版本的让步条款后可以满足dlc当前的光效要求的话,dlc会自动维持该列名。所有其他在dlc v4.2版本标准发布前申请的产品,如果没能满足光效要求,但是使用让步条款可以合格,那么可以重新递交dlc申请,需要支付额外的递交费用。(文章来源:倍科看世界、新东方检测认证)
来源:ofweek 半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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