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记者从大连金普新区获悉,在该区的企业引进《大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开发目录》(下面简称“目录”)内的高技能人才,区财政将出资予以补助。
根据大连市户籍政策相关规定,来金普新区就业的高技能人才可优先落户。由企业引进的“目录”内的高技能人才,与金普新区规模以上企业签订不低于5年劳动合同,且在新区初次就业满1年(须在新区缴纳社会保险),按高级工每人0元、技师每人1万元、高级技师每人2万元的标准对企业予以补助。对企业引进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高层次人才及新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的住房补贴,按《大连金普新区引进人才安居实施办法》执行。
金普新区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计划。鼓励企业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用好职工教育经费,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对企业采用大师工作室、师带徒、结对学艺等形式开展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职工参加“目录”内项目晋级培训后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企业在享受大连市的培训费和鉴定费补贴之外,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和规定标准的50%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企业应在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一年内申请补贴。
金普新区还鼓励建设由高技能人才创办的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推动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和绝技绝活的传承和推广。对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建设补贴。对获得大连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站)认定的,再分别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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