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扬州市各级农机部门紧盯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调整工作思路,切实把控还田面积真实性和资金监管安全性这两个核心,减少中间环节,努力降低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推动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健康稳定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推行“两个优先”,优化补助对象。4月份,扬州市农机局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赴淮安市淮阴区考察学习秸秆机械化还田项目管理工作,同时组织召开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县(市、区)在省级规定的补助对象中,明确本地作业补助对象。确定补助对象时,要做到“两个优先”:一是优先补助实际种植户;二是优先补助应用两项集成技术(麦秸秆还田集成水稻机插秧技术和稻秸秆还田集成小麦机条播技术)的对象。选择农机服务组织作为补助对象的县(市、区)要对农机服务组织的合法性和运作规范程度逐一进行审核认定,并将审核认定结果报市农机局备案。目前,该市大部分县(市、区)已将补助对象调整为实际种植户。
二、明确“五个不准”,严格资金管理。扬州市各县(市、区)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通力协作,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在政策执行中要求务必做到“五个不准”:不准将资金拨付到农机部门、乡镇政府和非补助对象的任何个人;不准用现金进行兑付;不准截留资金并将资金用于禁烧、奖励或工作经费等改变用途的行为发生;不准分配资金时厚此薄彼;不准干涉资金分配和拨付。该市不断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设立专账核算,确保作业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来源:扬州市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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