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吉林省各市主城区城市公交车和出租汽车全部更新或改造为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气化辽宁”工作方案》提到上述目标。
方案提出,支持发展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物流配送车、环卫车、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等运输车辆。鼓励社会车辆加装cng、lng。在高速公路与国道省道沿线、矿区、物流集中区、旅游区、公路客运中心布局建设天然气加气站。到2018年,力争城市公交车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城市出租车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力争主城区城市公交车和出租汽车全部更新或改造为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
方案表示,在具有冷、热、电综合需求的宾馆、商业中心、机场、医院、学校等场所,推广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按照力求存量改造,增量直接利用天然气的原则,分步改造有条件城区内的燃煤电厂。工业热负荷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内,新建的电厂直接利用天然气,发展热电联产项目。到2018年,在沈阳、大连、营口、盘锦、葫芦岛市各选择开展1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到2020年,沈阳、大连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各达到5个以上,其他市至少建成1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来源:零排放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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