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扶持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从昨日起至9月18日结束。针对佛山市注册的机器人应用、本体制造、系统集成等三类企业和机器人产业发展相关企业(机构),该征求意见稿给出了一揽子扶持政策。
记者从中获悉,从2018年至2020年,佛山每年将安排1.3亿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推动佛山市企业应用机器人、建设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发展机器人本体制造及系统集成企业和推动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搭建。
突破重大技术瓶颈 企业每年最高补800万
从扶持方向来看,征求意见稿列举了四类扶持引导的领域,包括全面大规模扶持引导企业应用机器人、大力推进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建设、加快推进机器人本体制造及系统集成企业壮大和全力构筑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从2018年至2020年,佛山市级财政将设立专项扶持资金,通过“普惠性事后补助形式”,每年安排1.3亿元用于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根据每年项目申报及评审实际情况,该专项资金实施“多退少补”的原则。即,如果“当年实际扶持额度”大于“专项资金预算安排额度”的,由市级财政予以追加预算,确保应补尽补;而结余资金则由财政予以收回。
记者获悉,征求意见稿列举了5类扶持项目,覆盖了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突破机器人制造重大技术瓶颈的,单个骨干企业、培育企业每年将分别获得800万元、200万元的最高补助。对于解决机器人系统集成重大难题的,单个骨干企业、培育企业每年可分别获得万元、100万元的最高补助。
来源:广州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