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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部分果农可摘果后再交地800亩示范区
2024-05-02 08:49    3058 

有果园包围的土华村空气就是好:有泥土的味道,有果树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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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报记者何裕华通讯员海宣

图/羊城晚报记者邓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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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万亩果园保护征地首批签约仪式(详见28日a8版)上,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最新的征地情况:所有征地项目争取于6月1日前完成,而除湿地一期800亩需4月底收地外,其余果林可待果农于年底收成后再还给政府。首期建设示范区将尽力恢复万亩果园历史原貌。此外,海珠区政府更承诺此后将定期向媒体通报该项目的建设进度,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资金社保均已到位征地并非立即收地

据介绍,本次万亩果园湿地保护范围约为12000亩(含海珠湖),主要涉及八个经济联合社。28日上午,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和龙潭、赤沙、东风等三个经济联合社签订协议后,将完成征地总任务的23.9%,涉及补偿总金额为4.4亿元。

海珠区常务副区长、万亩果园湿地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刘捷表示,征地资金将分三期来落实,即自签订征地协议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款的10%,半年内支付40%,一年内支付。目前,资金已经完全到位,包括市和区的资金。

同时,他称,已按照广州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2010年80号文)的规定,将果农纳入养老保险,“而且是按照最高档次帮社员参保”。对此,龙潭村书记黄锦明表示,“参加养老保险后,村民的养老后顾之忧也就解决了”。

此外,海珠区政府呼吁,各联社在收地前不能砍伐果树,破坏生态,农业绿化。“本来,签订征地协议后,政府马上就可以收地,但是考虑到果农们对果树的留恋,且在2011年,果农已经对果树进行施肥、培育,投入了基本的生产资料。因此,除了一期湿地示范区的800亩在4月底收地外,其余果林地将在2012年12月份待广大果农收成后才收回来。”刘捷说。

首期建设还原历史果农或可留下工作

刘捷介绍,万亩果园首期800亩的示范区最主要是水网的建设,要将其复原到岭南水乡的历史原貌。为此,该项目的工作小组甚至找出了过去历年的航拍图片。同时,工程还将对现有果品进行优化,栽种适应本地的优良果品;并补缺绿化,改善荒凉的、杂草丛生的地方。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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