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望已经开始公开征求意见的《粮食法》来规范包括主要粮食作物“转基因”问题在内的中国粮食安全问题,现在看来,多少有些镜花水月。
2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粮食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并在3月31日之前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有关转基因的规范被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一语带过。在这份征求意见的《粮食法》中,亦未给出限制规范相关转基因问题的具体标准、手段和路径。
转基因仅是被规避的敏感问题之一。包括曾经参与《粮食法》征求意见稿起草的业内权威人士和学者都认为,这部法律只是把现行的粮食行政法规和一些粮食调控与管理的做法进行了法律条文的固定,而有意地规避了诸如转基因管理、外资进入和农业补贴方式等很多敏感问题。这与众望期盼许久的“为粮食安全立法”的理念差距颇大。
规避“安全”问题
在本次《粮食法》开始公开征询意见前,绝大多数业界人士希望在这部“粮食大法”中找到关于转基因、外资进入中国粮食产业等一系列涉及到中国粮食安全问题的答案。以至于在这部法律起草之初,起草一部“粮食安全法”成为几乎一致的意愿。然而,现在的征求意见稿却并非如此。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国人关心的转基因问题,也做了一段话说明:“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其中对于转基因技术“擅自”应用的禁止也成为一些媒体报道的重点。
不过,在很多业内专家看来,征求意见稿的主体和重点其实根本不是对于转基因的限制,而是有意地对这一敏感点进行了简单处理。“因为对于转基因技术的管理有专门的法规,而且是农业部的管辖范围,所以征求意见稿只是笼统地说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应用。”业内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还是关于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方面的,更多体现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意志。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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