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报道:(记者王书栋)虞城县一新型墙体材料厂打着“高科技”的牌子,却干着“啃食”基本农田的活儿。日前,大河网大河论坛网友“沟通社会矛盾”发帖称,虞城县谷熟镇杨佩玖庄村麦田被毁,而县国土局对此竟无动于衷,涉嫌不作为。2月9日,大河网记者多次致电虞城县国土局,却始终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答复。
投诉:群众农田遭“啃食”
2012年1月31日,虞城县谷熟镇杨佩玖庄村民反映,从去年农历腊月27日,有人就从他们村北地的基本农田里取土,而这些土是被个别村民们拿去“卖”钱了。
发帖人“沟通社会矛盾”发帖称,当时他去了毁地现场,毁坏的农田有数10亩,这些都是好端端的基本农田,绿油油的麦苗还都在生长。“厂里光用煤矸石烧不成砖的,得用一定量的粘土。”发帖人还说,据调查,土是被当地一个新型墙体材料厂买走的。让人生疑的是,他们到了现场后,给当地土管所的负责人打了一个电话,但不大一会儿,这些“啃食”田地的挖掘机、卡车和工人们就迅速离去了。
网友:国土局应有所为
高大的挖掘机在轰鸣,绿油油的麦田被毁,深深车辙印在地里……对此,大河网友纷纷跟帖留言。
网友“唐朝骑士”回帖称,“但存方寸土,留于子孙耕。”
大河网友“奋斗2009”说,县国土局要对此事给网民回复,不能暗箱操作。针对破坏农田的人和单位一定要严厉打击,保护着我们的生存红线,国土局有所作为,不能不作为。
大河网友“芦苇1”称,虞城县国土局要负起责任,为子孙的未来负起责任。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如果毁掉了,就毁了我们的未来。
说法:应追究事责任
2月9上午,记者对此采访了虞城县国土局。虞城县国土局的一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对该事情已经有所了解,还将书面的形式传真本网。下午,记者再次致电虞城县国土局,对方就不再接听记者电话。
河南省国土厅土地监察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宋振邦说,从网友提供的资料来看,依据土地法规定,该事件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当地国土部门应依法追究破坏土地者(购土方)刑事责任,还应依法追缴卖土方(农田责任人)的违法所得。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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