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超市把“买一送一”当“过期提示”。本报记者 贺佳颖 摄
春节刚过,国家工商总局便在官网上公布:要求对即将过保质期的食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昨天,记者就此走访了沪上一些大型超市卖场,无一例外都没有见到与“保质期”相关的醒目提醒。食品门类繁多,怎么来界定是否到了过期临界点?由于相关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怎样的食品才算是“临界食品”,因此不少超市卖场都发出了上述疑问。为此,记者咨询了工商管理部门,了解到相关细则正在抓紧制定中,有望近期推出。推荐阅读2012年成品油价首次上调 93号汽油每升涨0.24元 组图 1月社会用电罕见负增长工信部:1季度工业增速或放缓 江苏多地民众疯抢矿泉水(高清) 国内25省市2成公共热线无法接通 专家详解2012极寒天气(组图)[股神争霸] 涨停王浮出水面郭田勇:银行业暴利依旧的三原因
本报记者 顾卓敏
“买一送一”代替“过期提示”消费者得“实惠”毫不介意
“对即将过保质期的食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面对这项春节后公布的新规,超市卖场的反应不一。记者昨天走访了沪上一些大型超市卖场,发现多数商家都没有设立“临界食品销售区”,也没有相应的“即将过期”提示。但对于“即将过保质期”,商家显然并非处于“无知无觉”状态,“买一送一”这种传统的促销手段成了“临界区”的代名词。
在南京东路市百一店地下一层的食品城超市,在开放式的冷藏牛奶饮料柜台,被印有“买一送一”字样胶带捆绑销售的可果美果汁整齐有序地排列着。随机拿起一组番茄汁,瓶盖上打印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1月14日,根据28天的保质期,可以推断本周五该产品即将到期。毫无疑问,该批果可美果汁饮品完全可以纳入“即将过保质期的食品”,但对此商家并未做任何提示,仅仅是用“买一送一”进行促销。
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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