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1日,地处长江上游的泸州市打响了今年春季禁渔的第一枪。当日一大早,泸州市春季禁渔领导小组成员对江阳区、纳溪区、龙马潭区重点江河(段)、饭店经营野生鱼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全市有150余名渔政执法人员参与了各大江河、鱼馆、市场禁渔大检查,创下建市禁渔史之最。执法人员走访渔民,宣传禁渔规定,行程达300余公里。
在龙马潭区“鑫意渔港”暂养池里,执法人员发现一条重1.6公斤的胭脂鱼。经审讯,业主并未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迅速固定了证据,扣下了渔获物。
据了解,胭脂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即使这条鱼是人工养殖的,也需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否则属于非法。市水产渔政局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重罚,目前,此案已移交龙马潭区水务局处理。
在此次春季禁渔大检查中,执法人员每到一处都要把事先准备好的《关于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鱼作业的通告》贴到渔船、鱼馆和一些重点市场,该通告由泸州市水务局与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联合制发,据渔政执法部门负责人介绍,此项禁渔措施属泸州首创。(念巧)
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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