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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型农场托建现代农业
2024-05-01 21:10    4512 来源:农民日报

2011年11月7日,胶州市张应镇村民在收获菠菜。

去年秋收时节,记者在山东省胶州市李哥庄镇胶州国泰家庭农场见到场长郭文行时,他正在组织进行玉米脱粒。今年粮食播种2600多亩,年景不错。小麦亩产约1000斤,玉米约1200斤,刨除种植成本和每亩约700斤小麦的土地租赁费,亩均纯收入约400元。

郭文行的国泰家庭农场,仅是胶州推进土地流转、发展新型农场、托建现代农业的一个缩影。胶州市农业局局长逄增琪说:胶州通过推进土地流转,创新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发展了家庭型农场、企业型农场、合作型农场、专业型农场四类新型农场,促进了农业规模化和现代化。

全市20%耕地顺利流转

胶州是青岛远郊市,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排名19位。近几年,农村劳动力大量转向二三产业,许多农民对土地收益看得很淡,农民自发流转承包土地现象较多;同时,一些农业大户、农业企业等,则有扩大种植规模、发展新型农场的强烈愿望。

在这一背景下,2008年3月,胶州市政府经过调研,制定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确定搭建流转平台、规范流转制度;实行鼓励政策、保护流转收益;培育新型主体、发展新型农场;促进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

胶州市农业局经管站站长刘丕舜介绍,为了鼓励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市里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签订规范流转合同、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每亩给予50元补助;同时,协调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对规模经营主体因生产需要建造的仓库、晒场等,视作农业生产用地。

经过三年多探索,胶州已流转土地15.27万亩,约占全市耕地的20%;参与土地流转村庄近700个、农户近5万户;转包、租赁、入股已发展成为主要流转模式,流转面积13.8万亩,约占流转总面积95.4%。

催生出四类新型农场

解析胶州近几年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探索,发现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的新型农场,大致可归纳为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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