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9日报道:(记者刘爽通讯员王东王磊)29日,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济南市已确定7个辖区和单位,进行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工作试点。待试点工作结束后将全面推开身份认定和参保缴费等工作。
首批确定的试点单位是:历下区趵突泉办事处、市中区二七办事处、槐荫区青年公园办事处、天桥区无影山街道办事处、章丘市明水街道办事处及山东省电力公司和重汽集团。
据了解,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程序主要分两类。原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仍存在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原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不存在的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汇总申请人相关材料后为其建立档案,按规定履行公示程序后,将有关材料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原用人单位不存在且其主管部门无法查找的,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直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审核,符合条件的,为其建立档案。按规定履行公示程序后,将有关材料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凡是上述区县试点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持相关材料到原企业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申报。两家企业(试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到企业进行申报。
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应当积极查找1996年1月1日之前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原始材料,具体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书面劳动合同等。
对于大家普遍关注的待遇计发问题,人社部门表示,暂未列入试点的退休人员不用着急,济南市将根据国家、省里的统一时间要求,合理确定一个全市统一的待遇计发时间。
对有关政策不清楚的,可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进行具体咨询。也可拨打该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2568240、82568228。
王东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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